美一死刑犯想捐肾给母亲 州长特许暂缓执刑
原本14日要伏法,不过在距离执刑只剩不到24小时之际,州长下令暂缓,因为菲利普斯要求把肾脏捐给洗肾的母亲。他本来还想把心脏捐给有心脏病的妹妹,可是心脏一定要在还跳动的时候,进行移植,无法在执行死刑之后做。
据台湾“中广”11月14道,美国俄亥俄一名死刑犯想把器官捐给两个需要移植的亲属,基于人道考虑,州长特许暂缓执刑,研究法外施恩的可能性。
40岁的死刑犯菲利普斯二十年前性侵杀害儿童,被判死刑,原本14日要伏法,不过在距离执刑只剩不到24小时之际,州长下令暂缓,因为菲利普斯要求把肾脏捐给洗肾的母亲。他本来还想把心脏捐给有心脏病的妹妹,可是心脏一定要在还跳动的时候,进行移植,无法在执行死刑之后做。
据悉,死刑犯器官捐赠美国曾有过先例,1995年,德拉瓦死刑犯谢尔顿捐肾给他的母亲,不过当时,他还没有要执刑。
虽然菲利普斯是在州长拒绝免除他死刑之后,提出器捐要求,律师否认这是拖延战略。但生命器官捐赠事关医疗伦理,美国现行法律不容许死刑犯捐赠生命器官。(实习:韩璐瑶审核:谭利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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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环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