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?
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七十条规定,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,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;(二)标的;(三)数量;(四)质量;(五)价款或者报酬;(六)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;(七)违约责任;(八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因此,双方签订合同时,要着重注意这几项主要的条款,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,出现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形。
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,什么时候开始生效?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二条规定,依法成立的合同,自成立时生效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依照法律、行*法规的规定,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,依照其规定。
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哪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?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零六条规定,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:(一)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(二)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。
因此,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,损害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是财产权利的约定,约定部分自始无效。
双方订立租赁合同时,租赁期限最高是多少年?
《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五条,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限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;但是,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。
在租赁合同中,关于转租是如何规定的?
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,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,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。承租人转租的,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;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,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。
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房屋租赁合同届满,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效力是怎样的?
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,租赁期限届满,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,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,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,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。租赁期限届满,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。
因此,如果承租人在承租期届满后继续使用房屋且出租人又默认同意,则该租赁合同继续有效。
新闻有高度,思想有深度;
做事有态度,做人有温度。
欢迎大家